“消防安全无小事,
时时处处需留心”
消防安全关系千家万户安居乐业生活,关系企业单位安全生产经营,是高品质生活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基本保证。为了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救自护能力,闵行区消防救援局梳理编写了《消防安全常识300问答》,并细分火灾基本常识、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技术标准问答、日常消防安全管理以及灭火逃生自救五个篇章,以供学习掌握。本篇为消防法律法规篇。
84.《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的
方针是什么?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
85.《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的
原则是?
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
86.什么是人员密集场所?
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例如,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87.什么是公众聚集场所?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面对公众开放,具有商业经营性质的室内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88.公众聚集场所如何办理投入
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人可自主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或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
(1)申请人选择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及相关材料开展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或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予以许可并出具《受理凭证》及《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公众聚集场所即可投入使用、营业。消防救援机构在做出许可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对取得许可的公众聚集场所开展现场核查。
(2)申请人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方式办理的,消防救援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检查,对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予以许可,并出具《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意见书》。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在优化消防服务营商环境背景下,相继出台了针对一定面积内的公共娱乐场所或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免于办理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政策,具体请参考当地最新政策文件。
89.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
机构许可擅自营业,或场所使
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
的会有什么后果?
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或者经核查发现场所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消防救援机构将依据《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经消防救援机构现场核查发现公众聚集场所如有存在使用、营业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情形,经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将依法撤销相应许可。
90.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
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由哪
个部门负责?
根据住建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 号)和应急管理部关于贯彻实施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急〔2019〕58 号)有关事项的通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要由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
91.什么是公共娱乐场所?
公共娱乐场所是具有文化娱乐、健身休闲功能并向公众开放的室内场所,包括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舞厅、卡拉 OK 厅等歌舞娱乐场所,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酒吧和餐饮场所,游艺、游乐场所和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等娱乐、健身、休闲场所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92.什么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是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具体划分标准可查询各省市出台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
93.什么是火灾高危单位?
火灾高危单位是指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火灾的单位,一般包括具有较大规模的人员密集场所、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单位、火灾荷载较大、人员较密集的高层、地下公共建筑及地下交通工程、采用木结构或砖木结构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具体划分标准可查询各省市出台的《火灾高危单位界定标准》。
94.什么是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是指违反消防法律法规、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可能导致火灾发生或火灾危害增大,并由此可能造成重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的各类潜在不安全因素的单位。
95.哪些情况可以直接判定为
重大火灾隐患?
(1)生产、储存和装卸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工厂、仓库、专用车站、码头、储罐区,未设置在城市的边缘或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
(2)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与人员密集场所、居住场所的防火间距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 75%。
(3)城市建成区内的加油站、天然气或液化石油气加气站、加油加气合建站的储量达到或超过《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 50156— 2021)对一级站的规定。
(4)甲、乙类生产场所和仓库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5)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其总净宽度小于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值的 80%。
(6)旅馆、公共娱乐场所、商店、地下人员密集场所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7)易燃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储罐(区)未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设置固定灭火、冷却、可燃气体浓度报警、火灾报警设施。
(8)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储存或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品。
(9)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以及老年人活动场所,所在楼层位置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规定。
(10)人员密集场所的居住场所采用彩钢夹芯板搭建,且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 8624— 2012)规定的 A 级。
96.火灾事故按照造成的危害损
失程度怎么分级?
火灾事故按照造成危害的损失程度可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火灾四个等级。特别重大火灾是指造成 30 人以上死亡,或者 100 人以上重伤,或者 1 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重大火灾是指造成 10 人以上 30 人以下死亡,或者 50 人以上 100 人以下重伤,或者 5 000 万元以上 1 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较大火灾是指造成 3 人以上 10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上 5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 000 万元以上 5 000 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一般火灾是指造成 3 人以下死亡,或者 10 人以下重伤,或者 1 000 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97.什么是失火罪?
失火罪是指过失引起火灾,危害公共安全,致人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98.什么是消防事故责任罪?
消防责任事故罪是指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99.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
是指什么?
国家对发生火灾事故后的处理“四不放过”原则是指:一是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二是当事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三是事故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四是没有制订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不放过。
100.公民的消防安全法定义务有
哪些?
(1)任何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成年人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任何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3)任何人发生火灾都应当立即报警。任何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4)火灾扑灭后,相关人员应当按照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与火灾有关的情况。
101.《消防法》规定单位哪些
人员应持证上岗?
《消防法》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102.单位动火作业有什么要求?
单位因施工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焊、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配备消防器材,并在建筑主入口和作业现场显著位置公告。作业人员应当依法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清除周围及下方的易燃、可燃物,采取防火隔离措施。作业完毕后,应当进行全面检查,消除遗留火种。
103.施工现场主要临时用房、
临时设施与固定动火作业场的
防火间距是多少?
(1)施工现场的临时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可燃材料库房、厨房操作间、锅炉房与固定动火作业场的防火间距不小于 7 m。
(2)施工现场的临时可燃材料堆场及其加工厂、相邻的其他固定动火作业场与固定动火作业场的防火间距不小于 10 m。
(3)施工现场的临时易燃易爆危险品库房与固定动火作业场的防火间距不小于 12 m。
需要注意的是: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按临时用房外墙外边线或堆场、作业场、作业棚边线间的最小距离计算,当临时用房外墙有突出可燃构件时,应从其突出可燃构件的外缘算起。
10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在什么情
况下要设置临时消防给水系统?
临时用房建筑面积之和大于 1 000 m2 或在建工程单体体积大于 10 000 m3 时,应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当施工现场处于市政消火栓 150 m 保护范围内,且市政消火栓的数量满足室外消防用水量要求时,可不设置临时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建筑高度大于 24 m 或单体体积超过 30 000 m3 的在建工程,应设置临时室内消防给水系统。
105.什么是消防技术服务机构?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是依法成立的从事消防产品技术鉴定、消防设施检测、电气防火技术检测、消防安全检测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
106.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有哪些
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等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从业条件,执业人员应当依法获得相应的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接受委托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107.建筑消防设施多久进行一次
全面检测?
《消防法》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定期组织检验、维修消防设施,确保完好有效。特别是对建筑消防设施,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其完好有效,并要求检测记录完整准确,存档备查。此外,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执业人员应依法获得相应的资质、资格,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执业准则提供消防技术服务,并对服务质量负责。
108.什么是消防安全评估?
消防安全评估是运用适当的检测评估方法,依据消防法规和消防技术标准,对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评估。
109.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该具备
什么资质?
《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应急〔2019〕88 号)第五条规定:同时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资格;
(2)工作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 200 m2;
(3)消防技术服务基础设备和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评估设备配备符合相关要求;
(4)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 2 人,且企业技术负责人由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担任;
(5)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 6 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 2 人;
(6)健全的质量管理和消防安全评估过程控制体系。
110.什么是注册消防工程师?
注册消防工程师是指经考试取得相应级别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并依法注册后,从事消防技术咨询、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技术培训、消防设施检测、火灾事故技术分析、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监测、消防安全检查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消防工程师分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和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发表时间:2025-03-18